最近,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印發了《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這兩大《標準》均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而制定的。衛計委在下發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遵照執行。
兩大《標準》對縣醫院的科室設置、人員配置、醫療技術水平、設備設施、醫療服務、醫療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均有細致規定。由于篇幅較長,故分上下兩篇進行發布,以下為文件的全文下半部分(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上半部分請查看上篇文章。
*信息化建設部分在文末>>>
在基本標準基礎上,增設以下專業組或科室:
(一)臨床科室
1.內科內設置免疫學等專業組或科室。
2.外科內設置燒傷科、血管外科等專業組或科室。
3.婦產科內設置計劃生育專業組或科室。
4.口腔科內設置口腔頜面外科、口腔修復、口腔正畸等專業組或科室。
5.有條件的醫院可以開設老年病科
(二)醫技科室
1.醫學檢驗科內設置臨床分子遺傳學專業組或科室。
2.醫學影像科內設置介入放射學專業組或科室。
3.臨床營養科。
二、人員配置
在基本標準基礎上,滿足以下要求:
(一)各專業科室至少有1名醫師具有高級職稱。
(二)至少有1名臨床藥師或能夠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的藥學人員。
(三)有條件的單位要根據需要配備具有高級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
三、醫療技術水平
在達到基本標準有關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開展相關專科危急重癥與疑難病的規范化診療,醫療技術準入符合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推薦掌握的醫療技術如下:
(一)臨床科室
1.內科。
(1)呼吸內科。
1)急性肺栓塞的規范化診療。
2)彌漫性間質性肺病的鑒別診斷與治療。
3)開展過敏原的檢測與特異性免疫治療。
4)呼吸系統疾病的介入診療技術。
5)睡眠和呼吸障礙的規范化診斷與內科治療。
(2)消化內科。
1)慢性胰腺炎的規范化診療。
2)難治性炎癥性腸病的診斷與初步治療。
3)常見消化系統腫瘤的早期診斷、臨床分期及內科治療。
4)內鏡下黏膜切除術(EMR)或內鏡下粘膜剝離術(ESD)。
5)內鏡下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套扎或硬化劑治療、消化道狹窄擴張術及支架置入術、空腸營養管置管、腸梗阻導管置管、十二指腸乳頭括約肌切開取石術、膽管或胰管支架置入引流術等消化內鏡診療技術。
6)超聲內鏡檢查技術。
7)胃腸道動力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8)肝穿刺診斷和治療。
9)腹腔動脈造影及肝動脈栓塞術。
(3)心血管內科。
1)心臟亞極量負荷試驗。
2)核素心肌顯影。
3)冠狀動脈CTA檢查。
4)頑固性心律失常的規范化診療。
5)經皮冠狀動脈造影術、成形術(PTCA)(球囊擴張)及支架置入治療。
6)經皮左右心導管檢查。
7)經皮球囊肺動脈狹窄成形術、經皮動脈導管未閉封堵術、房間隔缺損封堵術,室間隔缺損封堵術等先天性心臟病介入治療。
8)心臟瓣膜病、心包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9)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診介入治療。
10)常見心律失常的射頻消融治療。
11)頑固性心律失常的診治(室性心律失常的介入治療)。
12)ICD植入術。
13)經食管心臟超聲檢查。
14)急診床邊心臟超聲檢查。
(4)內分泌科。
1)特殊類型糖尿病的識別,糖尿病強化治療(胰島素泵等)和血糖連續監測(CGMS等)。妊娠糖尿病的規范化診療。
2)甲狀腺疾病的細針穿刺學檢查。
3)胰島細胞瘤等繼發低血糖癥的規范化診療。
4)垂體瘤、垂體性侏儒、垂體前葉功能減退及其危象、尿崩癥等下丘腦垂體性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5)醛固酮增多癥、庫欣綜合癥、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等腎上腺疾病的規范化診療。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合理使用。
6)性腺疾病:性發育異常和性腺功能減退的病因診斷和規范化治療。性早熟的識別和治療。多毛的鑒別診斷。閉經的診斷和鑒別診斷。泌乳的病因診斷和治療。
7)甲狀旁腺功能亢進和減退、骨質疏松癥、佝僂病等代謝性骨病的規范化診療。
8)低鉀血癥、高鉀血癥、低鈉血癥、高鈉血癥、低鈣血癥、高鈣血癥等電解質紊亂的規范化診療。
9)類癌綜合征、抗利尿激素不適當分泌綜合征、異位ACTH綜合征等伴瘤內分泌綜合征的規范化診療。
10)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綜合征、自身免疫性多內分泌腺病綜合征等多發性內分泌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11)內分泌代謝性疾病的圍手術期處理。妊娠合并內分泌與代謝性疾病的合理處置。
12)可開展內分泌相關檢查:胰島素低血糖試驗或精氨酸興奮試驗、LHRH興奮試驗、葡萄糖抑制試驗、地塞米松抑制試驗、立臥位試驗等功能試驗。
(5)神經內科。
1)脊髓疾病、周圍神經疾病和神經-肌肉接頭疾病規范化診斷與內科治療。
2)介入下腦血管造影、溶栓、支架植入等腦血管疾病的介入診療技術。
3)運動神經元疾病、運動障礙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4)MR彌散張量成像、MR波譜分析等神經功能影像檢查。
5)常用抗癲癇藥物血濃度檢測。
6)運動、語言功能等神經康復治療。
(6)血液內科。
1)難治性出血性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2)重型、難治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的規范化診療。
3)骨髓增殖性腫瘤(MPN)的規范化診療。
4)細胞單采及血漿置換的規范化診療。
5)白血病的診斷和化療。
(7)腎內科。
1)急性和慢性間質性腎炎、腎小管酸中毒等腎小管-間質性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2)腎小球、腎小管疾病的病理診斷和規范化治療。
3)建立動靜脈內瘺、中心靜脈導管留置等長期血管通路。
4)連續性血液凈化、血漿置換等多種血液凈化技術。
(8)免疫科。
1)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干燥綜合征、脊柱關節病、皮肌炎/多發性肌炎、系統性硬化癥、混合性結締組織病、血管炎、白塞病、骨關節炎、痛風、成人斯蒂爾病(AOSD)等常見風濕免疫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2)重癥狼瘡、重癥皮肌炎、重癥硬皮病、血管炎等風濕免疫疾病急診處理。
3)狼瘡腦病、難治性類風濕性關節炎、重癥血管炎、難治性自身免疫性血細胞減少、結締組織病伴肺間質病變和/或肺動脈高壓、自身免疫性肝炎、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癥等部分疑難病和危重癥的診斷。
4)血漿置換或免疫吸附治療風濕免疫病。
2.外科。
(1)普通外科。
1)胰體、尾切除術。
2)重癥急性胰腺炎引流術。
3)門脈高壓癥門靜脈奇靜脈斷流術。
4)膽總管探查、膽腸內引流術。
5)膽總管囊腫切除術。
6)膽胰壺腹括約肌(Oddi氏括約肌)成形術。
7)脾切除術。
8)直腸癌根治術。
9)規則性右/左半肝切除術。
10)門脈高壓癥分流術。
11)膽囊癌根治術。
12)甲狀腺癌根治術(頸淋巴結清掃術)。
13)乳腺癌保乳手術。
14)全結腸切除術。
15)腹腔鏡下胃切除術、結腸切除術、脾切除術。
(2)骨科。
1)人工髖關節置換術。
2)骨、關節惡性腫瘤的規范化診療。
3)骶骨腫瘤根治術
4)半骨盆切除術。
5)脊柱骨折的診斷與手術治療。
6)腰椎間盤摘除術。
7)周圍神經損傷(缺損)的修復術。
8)骨盆骨折的手術治療。
9)關節鏡下后交叉韌帶重建術。
10)肩關節關節鏡手術、踝關節鏡手術。
11)胸椎管狹窄癥、頸椎后縱韌帶全弓化癥的手術治療。
(3)神經外科。
1)膠質瘤的手術治療。
2)經額或經蝶垂體腫瘤切除術。
3)神經血管介入診療技術。
4)常見顱內動脈瘤夾閉術。
5)常見椎管內腫瘤切除術。
6)聽神經瘤切除術。
(4)泌尿外科。
1)無功能腎切除術。
2)體外沖擊波碎石術。
3)復雜性腎鹿角形結石手術。
4)開放全膀胱切除術。
5)前列腺摘除術。
6)腎上腺腫瘤切除術。
7)經皮腎鏡診療技術。
8)腎癌根治和保留腎單位手術
9)腹腔鏡下腎盂成形術。
10)復雜尿道狹窄、尿道下裂修復術。
11)尿流率測定、尿動力學檢查。
(5)胸外科。
1)食管及賁門部手術。
2)縱隔腫瘤手術。
3)胸壁腫瘤切除。
4)主氣管節段性切除術。
5)隆突成形術。
6)支氣管袖狀切除術。
7)胸腔鏡下肺葉切除術。
(6)燒傷科。
1)常見燒傷的規范化診療。
2)輕、中度吸入性燒傷的規范化診療。
3)切(削)痂術。
4)焦痂切開減壓術。
5)皮片移植術。
6)同種異體(異種)皮開窗、自體皮片嵌入移植術。
7)瘢痕攣縮畸形整復技術。
8)燒傷后期康復治療。
(7)血管外科。
1)大/小隱靜脈高位結扎、剝脫術。
2)動脈/靜脈取栓術。
3)小腿交通支靜脈結扎術。
4)肢體動脈/靜脈外傷修復術。
5)股腘動脈、股脛動脈血管搭橋術。
6)頸動脈內膜剝脫術。
7)頸動脈體瘤切除術。
8)下肢靜脈血栓形成后綜合征的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
3.婦產科。
(1)婦科。
1)有合并癥的子宮切除術。
2)多發性子宮肌瘤摘除術。
3)陰道成形術。
4)腹腔鏡下輸卵管修復術(包括復通、造口、吻合)。
5)陰道鏡檢查及宮頸LEEP刀錐切。
6)腹腔鏡附件和子宮肌瘤摘除術。
7)卵巢癌、絨毛膜癌的規范化治療。
8)盆底重建。
9)生殖道瘺修復術。
10)壓力性尿失禁的規范化治療。
(2)產科。
1)妊娠合并心臟病,慢性腎炎,糖尿病,甲亢,血液病,免疫性疾病等疾病的規范化診療。
2)分娩鎮痛。
3)對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衰、腦血管意外等嚴重產科并發癥、合并癥的急診處置。
4.兒科。
(1)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HIE)與顱內出血(ICH)的規范化診療。
(2)新生兒溶血病的規范化診療。
(3)新生兒嚴重心律失常的規范化診療。
(4)新生兒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與急救。
(5)早產兒、低體重兒的重癥監護與救治。
(6)小兒急性白血病的免疫分型及規范化診療。
(7)小兒腹瀉病的病原學(細菌、病毒)檢查。
(8)小兒肺炎的病原學檢查。
(9)小兒內分泌疾病、遺傳性疾病的診斷(包括糖原累積病、肥胖、甲亢、甲減、鈣磷代謝疾病等)。
(10)小兒癲癇及癲癇持續狀態的診治。
(11)兒童哮喘的規范化診療。
5.眼科。
(1)白內障超聲乳化術。
(2)人工晶體植入術。
(3)小梁切除術。
(4)眼眶內腫瘤摘除術。
(5)球內異物取出術。
(6)眼底病激光治療。
(7)眼底熒光血管造影。
(8)眼科A/B超聲檢查。
(9)視野檢查。
(10)角膜曲率檢查。
(11)斜視糾正術。
6.耳鼻咽喉科。
(1)鼓室成形術(Ⅰ、Ⅱ、Ⅲ型)。
(2)內鏡下鼻竇手術。
(3)懸雍垂腭咽成形術。
(4)喉顯微手術。
(5)喉全切除術。
(6)頸廓清術。
(7)乳突根治術(含改良根治術)。
(8)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的診斷與治療。
(9)聽功能評估技術(含主、客觀測聽技術:純音測聽、聲導抗、耳聲發射、電反應測聽)。
(10)嬰幼兒聽力減退診斷和干預技術。
(11)前庭功能評估技術(含ENG/VNG)。
(12)發聲功能評估技術(含喉動態鏡、嗓音聲學測試、空氣動力學、喉肌電圖)。
7.口腔科(口腔頜面外科、口腔修復、口腔正畸等專業)。
(1)根管再治療術。
(2)牙周病手術治療(牙齦切除術、翻瓣術、牙冠延長術)。
(3)根尖手術。
(4)口腔粘膜病的輔助治療(激光/冷凍/微波/等離子照射等)。
(5)乳牙早失間隙保持。
(6)全面部骨折手術治療。
(7)下頜升支骨劈開+上頜骨Le FortⅠ型骨截開術。
(8)四單位以上烤瓷固定橋。
(9)套筒冠義齒。
(10)磁性固位體義齒。
(11)可摘式或固定式咬合重建。
(12)全瓷冠橋修復技術。
(13)頜面缺損的修復治療。
(14)正畸正頜聯合治療。
(15)牙周病正畸治療。
(16)開牙合正畸治療。
(17)嵌體、瓷貼面。
(18)種植義齒修復。
(19)唇腭裂修復術。
8.皮膚科。
(1)重癥藥疹、大皰性皮膚病等重癥皮膚病的診治。
(2)皮膚病相關的結締組織病的診治。
(3)性傳播疾病、淺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膚病的診治。
(4)皮膚腫瘤的診治。
(5)常見皮膚組織病理學檢查及診斷。
(6)血清變應原篩查。
(7)皮膚真菌鏡檢、培養和菌種鑒定。
(8)淋球菌鏡檢及培養、衣原體免疫法檢測、支原體培養與藥敏。
(9)疑難皮膚病組織病理學(普通病理及免疫病理)檢查及診斷。
(10)與皮膚病有關的各種自身抗體的檢測。
(11)皮膚病光療和光化學療法(UVB/PUVA)。
(12)皮膚斑貼試驗。
(13)皮膚良惡性腫瘤的切除術。
9.精神科。
同基本標準。
10.感染性疾病科。
(1)乙型肝炎的病毒變異和耐藥處理。
(2)自身免疫性肝病、藥物性肝病、原因不明肝炎的診斷與治療。
(3)傷寒的規范化診療。
(4)麻疹并發癥的診斷。
(5)猩紅熱、狂犬病的診斷與初步治療。
(6)艾滋病合并機會性感染的診斷和治療。
(7)丙肝病毒核酸檢測。
11.急診醫學科。
(1)心衰、腎衰和呼衰的診斷與急救。
(2)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診介入治療。
(3)急性腦血管病的診斷與藥物治療。
(4)急性胸痛的診斷與急診處理。
(5)動肪、深靜脈穿刺置管術,心包、胸腔、腹腔穿刺術,腰椎穿刺術,胸腔閉式引流術,三腔管放置術。
(6)血液灌流技術的應用。
(7)有創血流動力學監測(急診科必備)
(8)床旁血液凈化治療(連續腎臟替代、血漿置換,高流量透析等)。
(9)床邊即時檢驗(POCT):包括血氣分析、血電解質、乳酸、血紅蛋白、凝血功能、D-二聚體、腦鈉肽、心肌損傷標志物等。
(10)急診超聲檢查技術。
(11)急診溶栓和栓塞技術。
12.麻醉科。
1)圍術期體溫調控、控制性降壓技術。
2)深靜脈穿刺及動脈穿刺置管技術。
3)神經及神經節阻滯等疼痛治療技術。
4)具有兩種以上困難氣道處理的條件和技能。
5)血流動力學監測(包括中心靜脈壓、右心房壓、肺動脈楔壓等)。
6)呼吸功能監測(含呼吸力學)。
7)血氣和水、血電解質、酸堿分析、凝血功能等監測。
8)纖支鏡用于困難氣管插管。
9)混合靜脈血氧飽和度監測等條件與技術。
10)神經刺激器引導下或超聲引導下神經阻滯術。
13.重癥醫學科。
(1)胃液pH監測和腹內壓力監測。
(2)尿量、尿比重以及肌酐清除率監測。
(3)出、凝血功能監測。
(4)氣道管理技術(纖維支氣管鏡肺泡灌洗和吸痰術)。
(5)床旁CRRT技術。
(6)嚴重肝功能障礙的規范化診療。
(7)經皮氣管切開呼吸功能監測,呼末CO2監測。
(8)床旁凝血功能監測。
(9)輸液加溫技術。
(10)聲門下吸引。
(11)胸部振蕩排痰。
(12)俯臥位通氣。
(13)體外起搏和床邊臨時心臟起搏術。
(14)胃鏡輔助下鼻空腸管置入。
(15)肢體氣壓治療(間隙充氣)。
(16)無創心功能監測。
(17)鎮靜鎮痛和肌松監測。
(18)高頻振蕩通氣。
(19)體外膜肺氧合(ECMO)。
(20)心室輔助裝置。
14.康復醫學科。
(1)康復評定。
1)平衡與協調功能、神經功能、感知和認知功能、殘疾程度的評定。
2)心肺運動試驗。
3)臨床步態分析。
4)言語和吞咽功能評定。
5)電生理(EMG、EP、神經傳導速度等)。
6)高級腦功能和心理評定。
7)痛閾評定。
8)等速肌力測定。
(2)康復治療。
1)言語治療。
2)假肢和矯形器應用和訓練。
3)簡易壓力治療。
4)心理治療。
5)言語和吞咽治療。
6)感知和認知障礙的治療。
7)神經阻滯治療(電刺激引導)。
8)膀胱和直腸訓練技術。
9)假肢矯形器制作和訓練。
10)等速肌力訓練。
11)減重支持系統訓練。
(3)開展下述疾病的臨床康復工作。
1)嚴重腦卒中、腦外傷、脊髓損傷、腦癱、外周神經損傷。
2)嚴重骨關節疾病和運動創傷、關節置換術后、矯形手術后和截肢后。
3)嚴重冠心病、高血壓、心衰、糖尿病等內科疾病以及PTCA和CABG術后。
4)復雜慢性疼痛,例如復合性區域型疼痛綜合癥、慢性疼痛綜合癥。
15.中醫科。
疑難病和急危重癥的中醫規范化診療。
(二)醫技科室
下述醫療技術原則上由縣醫院結合實際需求開展,若暫時無法開展,可以與固定的三級醫院建立技術協作,通過遠程醫療等手段提供服務,或者依托第三方醫療機構開展,滿足臨床需求。
1.醫學檢驗科。
(1)垂體激素、甲狀旁腺激素、降鈣素、胰高糖素、腎上腺皮質激素(皮質醇)、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兒茶酚胺、尿碘、維生素D等測定。
(2)內生肌酐清除率、尿滲透壓、尿酶學、尿酸化功能等腎小球濾過功能、腎小管功能檢查,尿紅細胞形態學檢查,尿蛋白定量分析,尿圓盤電泳,尿輕鏈蛋白測定。
(3)血清免疫球蛋白、補體、類風濕因子、自身抗體(ANA、ENA)、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抗磷脂抗體、抗環瓜氨酸肽抗體(抗CCP抗體)、抗角蛋白抗體(AKA)、抗線粒體抗體、抗M2型線粒體抗體、HLA-B27抗原測定。
(4)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學診斷:HAV-IgM、HBV血清標志物、HBV-DNA定量、抗HCV、HCV-RNA定量、HDVAg、抗-HDV IgM和抗-HDV IgG、抗HEV-IgM。
(5)流式細胞技術檢測特異性T細胞數量、T淋巴細胞亞群分析。
(6)病原體的分子生物學檢測。
2.醫學影像科。
影像診斷、心電診斷同基本標準。能夠獨立或與相關臨床科室共同開展以下診療技術:
(1)超聲診斷。
1)新生兒顱腦超聲檢查。
2)早孕胎兒系統篩查。
3)中孕胎兒系統篩查。
4)超聲造影檢查。
5)三維超聲檢查。
6)四肢關節超聲檢查。
7)經食道超聲心動圖檢查。
8)能開展術中超聲。
9)超聲定位穿刺活檢、抽液或置管。
10)超聲定位穿刺經皮消融術。
11)超聲引導下假性動脈瘤的封堵術。
12)經皮腎鏡超聲定位引導。
13)超聲引導下腫瘤冷凍、射頻消融等治療技術。
(2)介入放射學。
1)全身各部位動脈及靜脈造影術。
2)四肢動脈、靜脈溶栓術。
3)各部位良、惡性腫瘤動脈內灌注化療/栓塞術。
4)上消化道內支架放置術。
5)經皮穿刺腰椎間盤微創治療技術。
6)下腔靜脈過濾器放置術。
7)經皮穿刺膽道/囊腫/膿腫引流、硬化術。
8)各部位經皮穿刺活檢術。
9)無創性心臟功能成像。
10)治療前定位。
11)1至3級神經血管介入診療技術。
12)1至3級呼吸系統介入診療技術。
13)外周血管介入診療技術:大動脈、腎動脈與四肢動脈血管成形術,支架植入術。上/下腔靜脈/髂靜脈血管成形術/急性肺動脈栓塞溶栓治療/濾器植入與取出。靜脈支架植入術。血管瘤與畸形血管栓塞/硬化治療。
14)經皮穿刺腫瘤射頻消融/微波/冷凍技術。
3.病理科。
同基本標準。
4.藥劑科。
(1)調劑工作。
在靜脈藥物配置中心(室)開展腸外營養、危害藥品和其他的靜脈藥物集中調配工作。
(2)臨床藥學工作。
1)臨床藥師工作:臨床藥師參與臨床查房、會診與搶救、病例討論;進行治療藥物監測,推行個體化給藥方案。
2)藥物不良反應監測:規范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
3)合理用藥管理:開展合理用藥監測與管理、指導;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臨床合理使用中成藥;對特定的藥物或特定疾病的藥物(如國家基本藥物、血液制品、中藥注射劑、腸外營養制劑、抗菌藥物、輔助治療藥物、激素等臨床使用及超說明書用藥、腫瘤患者和圍手術期用藥等)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處方點評。
4)藥物信息服務:定期出版藥訊、舉辦講座或培訓。
5.輸血科。
開展ABO血型、Rh(D)血型的血型鑒定、交叉配血試驗、不規則血型抗體篩查、血型抗體效價檢測、抗人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
6.臨床營養科。
(1)配制治療膳食、診斷膳食及代謝膳食。對常規開展的治療膳食應依據營養治療要求計算、設計標準食譜。定期評估主要營養素的供給量,檢查、調整膳食配制,指導營養管理的實施。
(2)按臨床需求配制腸內營養液,設計并使用常見管飼液的標準配方。
(3)對臨床需要營養支持和治療的病人進行營養會診,制定營養治療計劃,對采取特殊營養治療(包括腸內腸外營養支持治療)的住院患者實行營養查房和隨訪。
(4)營養(咨詢)門診應用營養藥品和醫用食品、營養軟件、食物模型等進行營養治療、營養咨詢、膳食指導及形式多樣的營養教育等工作。
(5)對疑難、重危、大手術患者及營養不良/營養失衡患者進行營養會診、營養評估和制定營養治療方案。
四、醫療服務與教學科研
在基本標準基礎上,承擔以下醫療服務與科研教學功能:
(一)在承擔本縣域急危重癥和疑難病診療服務的基礎上,承擔臨近縣域部分危急重癥和疑難病的診療服務。
(二)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并依據醫院專科發展推進專科護理建設,建立優質護理示范病區,為患者提供連續、全程、安全、優質的基礎護理和專業護理服務。
(三)具有較好的教學條件,承擔一定的臨床教學或臨床實習任務,開展對一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臨床、藥事、護理、醫技等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開展針對縣域疾病譜和適宜技術的科研工作,并向基層推廣適宜醫療技術。
五、設備設施
(一)基本設備設施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二)病區基本設備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三)病房單元基本設備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四)專科設備
根據縣醫院專科發展及醫療服務需求,酌情配置。以下僅提出與基本標準不同的設備要求。
1.呼吸內科。
設有呼吸重癥監護病房(RICU)或病床的,配備纖維支氣管鏡、除顫儀、呼吸機、監護儀、床旁血氣分析儀。
2.消化內科。
電子十二指腸鏡、超聲胃鏡。
3.心血管內科。
配置主動脈球囊反搏泵,24小時長程心電圖檢測設備。設置心內科重癥監護病房(CCU)或病床的,配置CCU監護系統。
4.內分泌科。
胰島素皮下注射泵。
5.神經內科。
動態腦電圖儀。
6.血液內科。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7.腎內科。
血液透析機(帶有血液濾過功能)。
8.普通外科。
超聲刀。
9.骨科。
椎間盤鏡、脊柱內鏡、骨密度測定儀、神經電生理儀。
10.神經外科。
手術顯微鏡、腦室鏡、床旁血氣分析儀。
11.泌尿外科。
體外碎石機、尿動力學系統、輸尿管軟鏡、腎鏡。
12.胸外科。
超聲刀。
13.燒傷科。
翻身床、電動去皮刀。若設浸浴室,應配備相應設備。
14.婦科。
超聲刀。
15.產科。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16.兒科。
小兒呼吸機。
17.眼科。
眼底激光儀、眼底造影儀、間接眼底鏡、光學相干斷層掃描儀、角膜測厚儀、眼前節檢查系統。
18.耳鼻咽喉科。
電動耳鉆、電子測聽儀、手術顯微鏡、聲阻抗儀、耳聲發射儀、電子喉鏡、多功能睡眠監測儀、等離子刀、鼻阻力測定儀。
19.口腔科。
口腔全景機、牙科CT。
20.皮膚科。
紅外線治療儀、過敏源測定儀。
21.急診醫學科。
中央監護系統、自動心肺復蘇器、床旁血氣分析儀。
22.麻醉科。
神經刺激儀、經食道超聲儀、麻醉深度監測儀、肌松監測儀、變溫水箱。
23.重癥醫學科。
除顫儀(帶起搏功能)、CRRT;微量注射泵(4通道)、腸內營養注射泵、控溫儀。
24.康復醫學科。
踏步器及助行器、生物反饋訓練設備、減重步行訓練設備、兒童運動訓練器材、磁治療設備、冷療設備、氣壓循環治療設備、手功能作業訓練設備。
25.中醫科。
熏洗類、推拿類、中醫光療、中醫電療、中醫磁療、中醫熱療等設備。
26.醫學檢驗科。
微量元素分析儀。
27.醫學影像科。
X線數字胃腸機、X線數字乳腺機、直接數字化X線攝影系統(DR)、核磁共振(MRI)、數字減影血管造影設備(DSA)、經顱多普勒超聲(TCD)、動態血壓監測儀、動態腦電圖檢測儀。
28.病理科。
同基本標準,可在數量上適當增加。
29.輸血科。
熱合機、血型儀。
30.高壓氧室。
高壓氧治療倉。
31.消毒供應中心。
環氧乙烷消毒鍋、等離子滅菌器、真空滅菌器。
六、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
同基本標準。
七、信息化建設
在基本標準基礎上,滿足以下要求:
(一)醫院信息系統建設
1.信息系統達到《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標準》三級以上水平。
2.建有基本功能符合《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醫院信息系統,能實時采集、處理、匯總信息,整合醫院主要業務及管理流程。
3.信息系統對有關醫療質量、安全、費用的主要管理、控制指標有較強的過程控制與干預功能。
4.建有門(急)診、病區醫生工作站。醫生工作站,應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記錄病志;
(2)開立醫囑、處方;
(3)檢驗、檢查、治療申請;
(4)查閱及調用檢驗、檢查報告及相關圖像、影像;
(5)檢驗、檢查報告及相關圖像、影像等有陽性提示。
5.建有手術室手術麻醉信息系統。
6.具有臨床路徑管理功能模塊,實行電子化的臨床路徑管理。
7.病區實現患者身份識別、移動護理等應用。
8.建立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數據中心),數據標準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頒布的相關標準要求,醫院信息平臺和縣級衛生信息平臺(數據中心)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共享,醫院醫生工作站能夠通過授權調閱居民電子健康檔案。
9.能夠受理居民健康卡,支持使用居民健康卡開展掛號、就診、取藥、查詢等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
(二)遠程醫療信息系統建設
1.建立遠程會診系統,支持上聯省市級醫院,開展遠程會診、遠程心電診斷、遠程醫學影像診斷和遠程病理診斷等服務。
2.具有遠程手術指導的基本條件。